近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一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因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不规范,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艾地盟动物营养(湘潭)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负责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湖南弘志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 号)第二十六条中《裁量参照表》编号(006-10)一般违法情形,消防部门经集体研讨后决定给予湖南弘志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大队监督员对该家消防维保机构负责人就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了宣教。

目前,该单位表示将按照消防安全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并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务必规范相关文件填写。(欧阳芳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