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兄弟单位的一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事说,他们一个班子副职最近被调整交流到其他岗位任职了,事发突然,那位领导都没有思想准备,干地好好的,忽然被挪窝,让他一头雾水。
那位领导非常纳闷:领导干部年年调整,基本上每次调整,涉及到的领导干部,心里相对都比较清楚个人的情况,大概率会知道个人今后的去向。
但这次竟然没有一点先兆,太让人意外了!询问单位一把手,一把手竟然也不知情,最后问到组织部,一个很官方的回答:工作需要。一句话堵住了悠悠众口,也堵住了很多人的猜想。
那名领导想不通,组织调整干部难道不应该事先和本人沟通下的吗?不都说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自己一直在一个系统工作,熟悉本领域的工作,怎么会被调整到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陌生领域工作呢?不知道组织调整的意图到底是什么?
虽然思想上有顾虑,情绪上有抵触,心理上有负担,但是那名领导最终还是接受组织安排,到了新岗位就职。那么,组织部门在调整干部时,究竟要不要,或者有没有规定必须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呢?
实事求是的讲,没有规定必须要这么做。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个最大的依据,就是上述官方的答复“工作需要”,只要组织上认为工作需要这么做,那么就可以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交流干部使用。
在整个干部选用的流程中,从动议到最后的考察公示及任命阶段,没有哪个环节要求必须征求干部本人的意见,组织上也没有这样的义务这么做。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要征求意见,大家都不同意自己的任职去向,组织的安排还要不要落实?
各级政治学习和主题教育中,一直强调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也是因为此。干部首要做的就是服从组织安排、落实组织决定。
对于组织决定的事情,即使再有疑问和抱怨,首要的仍然是落实指示。如果拒不执行组织决定,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很容易被扣上一顶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政治大帽子,今后仕途发展也就到此为止了。
当然,理论上组织确实没有义务征求意见。但实际工作中,组织调整干部,为了把人用准,推动工作进步,出于尊重单位和个人意愿,调整班子成员或者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时,通常都会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充分地、必要地、深入地沟通交流,听取一把手的看法和意见。
这样做会合理一些,也更能够为组织选用干部提供科学、准确、合理的判断依据,避免和防止带病提拔干部。一把手可能无法完全确定班子成员的最终走向,但至少知道自己的干部会调整这一基本事实。
那么,像这种干部被调整了自己还不知情的情况,实际工作中会不会存在?当然!类似这种情况出现,大概率有两种原因。
要么个人的消息渠道闭塞,或者说天线不够长,没有办法获得;要么是干部调整工作出现新情况,比如在大盘已定的情况下,会前出现新的争议或者有临时性干预,不得不局部临时调整,让人措手不及。
一般情况下,个人被“动”,再后知后觉多少都会有感应的,至少单位一把手还是能够掌握一些信息先知权的。不至于,完全蒙在鼓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