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行政机关为了加快拆迁进程真的是什么都能做出来,停水停电老百姓能告赢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一个案例告诉大家。

01案情介绍

江苏的张某大在某路段拥有合法的产权房屋,2019年12月5日,当地的镇政府组织成立了改造项目的指挥部,不久后张贴出了决定征收的公告,张某大的房子被无情的纳入了征收范围。在大家都忙着签订补偿协议时,张某大感觉这次的补偿标准有违法的地方,因此迟迟没有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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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3月份,由于张某大不搬迁也不签订补偿协议书他的房子被无故停水停电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大委托了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律师介入后以镇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镇政府的停水停电行为违法并要求恢复水电。

02法院观点

一审中,法院认为,镇政府因为项目改造就对张某大的房子实施拆迁,从2020年开始,镇政府并没有对他出具停水电的通知,在审理过程中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加以反驳,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可以对居民采取停止供水、电、热、气等方式逼迫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因此镇政府的行为,违法,应停止对张某大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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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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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