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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公安局关于对涉案车辆进行

处置的公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湖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为有效处置未处理的涉案财物,规范涉案车辆的管理,现将我局涉案车辆处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待处置车辆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中利川市公安局待处置涉案车辆明细表)。

二、请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持有人持车辆合法手续及能依法证明车辆归属的相关资料,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利川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进行处理。逾期未前往处理的涉案车辆,我局将根据有关法规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利川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2日

附:利川市公安局待处置涉案车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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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利川市公安局

编辑|胡 丽

审核|程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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