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进行第十六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提高自救互救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晋政办发(2010)70号)精神,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和顺县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进行第十六次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放信号依次为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10时12分至10时15分,一声长鸣,连续鸣180秒),望广大市民周知。
警报试鸣期间,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同时要注意对防空警报信号进行收听辨识并熟记。
特此公告
和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