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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个小赵,今年20多岁,一直没有谈对象,去年的时候,他就找到了一家婚介机构报名征婚,哪晓得对象没找到,反而引发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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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征婚最后跟婚介所闹起来...

小赵:我是去年的时候,我走到这边的时候,看到他摆了一个摊子,他介绍说是,998半年之内,三个有效介绍。小赵说的,他找的这家婚介机构叫囍上媒捎,是一家连锁机构,为小赵服务的门店,在仪征宝能广场附近。

当时徐老板告诉他,只要交998元,就可以在半年内提供三个有效介绍。小赵:他所说的有效介绍,就是见面认识了,然后互相加微信,这个算有效介绍。在缴纳了费用之后,徐老板给小赵介绍了几个姑娘,但是并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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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他就是介绍给我,见了面之后,聊了一下,然后就没有下文了,也没有加到微信。小赵说的,半年之内,他也没有加到一个微信,因此他就认为,婚介机构并没有履行协议。

小赵:我后来找他退钱,他就各种推脱,反正就是不肯退钱,后来我找到他们公司,他们公司后来说的,就退600块。

对于婚介机构提出来的退款600的说法,小赵并不认可,他要求婚介机构全额退费。那么婚介机构对此又是如何解释的呢?我们记者随后跟住小赵来到了这家婚介机构。徐老板就拿出了当初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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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板:这个合同里面写的是,提供三次见面机会,我也给他介绍了,但是他最后没成。徐老板说的,按照合同,婚介只要在半年内提供三次见面机会就可以了,而退款600,也是徐老板跟总公司协商的结果。

徐老板:我们后来提出来就这么多钱,为了息事宁人,就算了,我们就说那就退600块吧。

面对徐老板的说法,小赵坚持认为,当初徐老板答应他,只有相互加了微信,才算有效介绍。这块我们记者就联系了囍上媒捎总公司的陆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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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经理:我们的有效介绍,就是双方自愿见面,见面之后,觉得还可以,然后互相加微信,后续继续发展。陆经理承认,双方相互加微信才算是有效介绍,而对于目前的情况,总公司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陆经理:我们现在的方案就是,可以继续给他提供服务,如果他对这个门店不满意,我们还可以换一家继续给他提供服务。陆经理表示,之前徐老板确实也给小赵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因此无法全额退款。

而记者发现,在合同上也没有提到,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内容,后续应该如何处理。那么在这件事情上,究竟哪一方更占理呢?我们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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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目前这个情况看,婚介机构跟他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目前协议内容没有满足,商家也答应部分退款,或者继续提供相应的服务,这个也体现了商家的诚意。我们法律上讲究一个公平性,毕竟商家也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你要求人家全额退款,我觉得这个要求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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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事情也提醒大家,婚姻介绍,不是商品买卖,花了钱就一定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大家在婚介机构征婚的时候,一定要把相关的情况了解清楚了,并且把相应的解决方案附在协议里头,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