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夏都大街与德令哈路东南口有车辆违停且未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请求辖区交警派警核查处置。
接到举报后,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立即前往调查。经核查,被举报车辆长期停放在人行道上,且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该车辆驾驶人,面对事实,驾驶人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下一步,交警一大队将结合近期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加大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发现一起严格处理一起,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苗头,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安全稳定。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不悬挂号牌的危害
一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大多为了超速行驶等违法,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是加大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难度。由于车辆无牌、套牌、假牌或号牌被遮挡,车辆一旦肇事逃逸,目击证人、电子监控、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号牌,极大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三是引发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此项违法行为可视为其他违法行为预备,驾驶人可能更多出现肆意违法行为危及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
四是扰乱正常的牌证管理。此类违法行为不及时加强有效严厉地打击制止,很容易产生效仿效应,削弱公民的守法意识,使号牌失去意义,机动车管理陷入混乱。
交警提示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广大驾驶人要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西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