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六安市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引导全社会主动生产和消费绿色电力,积极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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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原则,在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及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领域,打造一批具有不同场景示范效应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支持开展“光储直柔”建筑应用试点。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光伏建筑一体化在我市各类建筑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应用。

《实施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应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伏系统,光伏系统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支持既有工业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在建筑屋顶及墙面配套安装光伏系统。鼓励各县区结合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城市更新项目,对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实施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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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要求,自然资源规划、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规划引导、设计审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规范并网、运行维护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要求,确保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高质量推进与落地。

此外,《实施意见》还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广泛深入宣传等4项具体措施,为光伏建筑一体化在我市的规模化、市场化应用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与技术支持。

来源:通讯员 李想 六安新周报融媒体记者 廖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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