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更新理念,健全机制,压实司法责任,深化结果运用,以“三个善于”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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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设评查员队伍等方面强力推进,保障案件评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制定《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及文书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评查程序、评查范围、评查标准等机制。按照组建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要求,择优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作为评查人才库人选。坚持院领导带头评查常态化,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研究部署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院领导带头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6件,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面对面通报、点对点纠正,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

加强质效管理,突出业务融合

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坚持透过问题深入分析研究,不断创新健全新举措,开展精准纠治;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与案管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以高质效检察管理推动业务与案管职能融合,构建大案管一体化工作格局。把案卡填录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督促纠正办案人员“重办案轻填录”思想。把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相衔接,校验案卡数据200余条。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查找司法办案中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撰写瑕疵案件综合分析报告。第一检察部聚焦重点环节,通过采取对案件的实体结果、程序评查,通过查阅卷宗等方式,重点对指控的案件事实、认定的重大量刑情节等进行针对性评查,通过发现关键程序性问题推动承办检察官树立实体与程序同等重要的理念。

压实司法责任,深化结果运用

高度重视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压实司法责任,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质效的促进提升作用。对评查案件逐案形成评查报告并反馈承办人整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由院领导牵头在业务条线开展集中整改。积极服务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数据,将数据指标情况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为检察业务决策提供依据。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中,对发现的典型案件,积极培育、打造典型案例,发挥优质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质案件进行通报表扬、考核奖励及宣传,形成办案的正向引导。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开展调查核实、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建立评查与考评的衔接制度,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评查案件扣分计入检察业务考评、部门绩效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纳入绩效考核、等级晋升、员额管理。

下一步,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用好案件质量评查这个“助推器”,将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为案件质量的提升,以高质效的案件管理助推案件质量提升,切实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图片/杜威)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