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商户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未报送年报将会吊销营业执照列入失信黑名单”,短信还贴心地附上了一个链接“代报补报戳链接”。2023年度企业年报的报送时间是2024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各位老板生意繁忙,忘记报送年报也很正常,但骗子也关注到了这一点,并且开启了新的诈骗手段。9月9日,沈阳警方发布提示,报送年报,注意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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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买卖、小买卖全都骗

市民老陈在街边开了一家水果店。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自己是负责年审的工作人员,老陈的工商年报过期了,不及时报送将面临罚款。老陈听了之后回想一下,确实自己没有报送年报,忙着问对方怎么补报年报。

接下来,老陈按照对方的指示,在微信上打开了一个小程序。填写了相关信息,支付了298元。过了几天。老陈猛然想起来,自己之前听过的反诈宣传,越想越不对劲,立即报警。

“年报诈骗”的方式

方式一:骗子以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名义向个体工商户发送诈骗短信,个体工商户看到“逾期将吊销营业执照”“延时自动销户”后点击链接,填写个人信息、银行卡及短信验证码被骗。

方式二:骗子冒充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经营主体,声称补报年报、处理经营异常信息、办理信用修复等,诱骗经营主体进入虚假的非法交易平台,缴纳“服务费”,或者进行“身份认证”“年报补报”,从而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并收取几百元的“服务费”。

警方提示:“年报”骗局并不难识破

警方表示,各位经营主体请记住以下几点,就能防骗:

1.年报申报和补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等信用修复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2.申报年报请认准市场监管部门唯一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3.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信息的行为均为诈骗!

相关法条在这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其他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2.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住一句话:年报报送不收费!

警方表示,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没错,不仅是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需要进行年报。每到年报季的最后关头,各位老板是不是经常接到不法分子打电话、发短信……交一笔钱让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帮忙代报年报。这些都是假的!

请记住一句话:年报报送不收费。

来源:沈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