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具备驾驶资格
可总有一些胆大的人
无证驾驶
甚至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严重触犯法律底线
近日
河源交警查获一起
无证驾驶大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司机捡了一本驾驶证
以为换上自己的照片
就可以瞒天过海
驾驶货车
却被河源交警一眼识破
9月2日17时30分许,河源江东交警大队新城中队接到交通违法预警提示,一辆粤P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信息状态显示异常。新城中队民警立即行动,在东环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成功拦截该嫌疑车辆及驾驶人。
当民警检查时,一眼就是识别出驾驶证系伪造,庞某出示驾驶证姓名为叶某,照片却为庞某本人,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庞某正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过程中,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
在证据面前,庞某最终承认自己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庞某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5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Legal Links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因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常常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河源公安交警提醒
无论出于什么理由
无证驾驶、使用伪造
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河源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