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小课堂
--学历、学位公证
又到开学季啦~
承接上回,小编再请许欣佳公证员聊聊什么是学历、学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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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所获学历、学位真实、合法的公证。
学历、学位公证属于“跨省通办”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注: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须按实际情况提供新、旧护照。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若证书无法通过大数据(如学信网、证书二维码)查询核实到的,须提供学校教务处/档案室等联系方式。
2、若还需办理成绩单公证的,提供由学校开具并加盖相关印章的成绩单,须提供学校开具部门的联系方式。
3、若办理学历公证(直接公证)的需提供2寸近照。
4、所需办理公证事项、翻译语言及公证文书的份数均应按照签证国家的要求申请。
5、我国现已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即我们常听说的海牙公约,大部分欧洲国家同为该公约的缔约国。一般情况下用于办理欧洲申根签证的公证文书需向上海市外事服务中心申请贴附加证明书,我处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提供代办贴附加证明书服务。
6、凡是相关证明材料能够通过政务平台查询的,由我处主动取证、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