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租房为了防贼,在出租房里安装了一个“暗器”,没想到竟然摊上了大事!
平日里一向和蔼可亲的男房东竟然在自己的房门口死了。
房东家属直接把女子告上了法庭:“你好好租个房,你在房间里放什么暗器呀?”房东家属直接要求女子赔偿75万元。
女子直呼冤枉:“那暗器连老鼠都弄不死,他自己进我房间来的,关我什么事呀?”
女子还告诉记者一件大跌眼镜的事情:“每天下班回来,都发现我房间的床上面有男人的精液。”
成都小古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就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就是租房这块就伤透了脑筋。
离上班地点近的房租又太贵,便宜的吧又离上班地点太远。
也就在她纠结的时候,有一个房东告诉她,可以把房子便宜租给她,看在她是刚毕业没多久的,算是特别照顾她一下。
小古喜出望外,于是租下了这套房子。
住了一段时间后,小古对这房子特别地满意,于是准备以后就在这里住下去了。
但是直到有一天她下班回来却发现有点不对劲......
她发现自己的房间里面的物品像移了位,特别是自己的衣柜里面的衣服好像有被人动过,有一条内裤还放在了床上。
过了两天后下班回来的她又发现了异样,她发现房间里面明显就不对劲,除了衣柜被人动过之外,连床上的被子都像褶皱不堪,似乎有人睡过。
小古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在疑神疑鬼,但这种异常在一周内反复出现。
直到有一天下班回来,看到房间里再次出现物品被移动,被子被动过,一条三角内裤还摆在床上......
让小古更为气愤的是,竟然发现床单上有一块干了的淡黄色的脏东西,她凑过去一看,闻了闻,一股淡淡的腥臊味顿时让她差点作呕。
已经人事的小古很清楚地知道这不就是男人的精液嘛?
这实在太可恶了,竟然有变态狂跑进自己的房子里来了!
小古检查了一番,门锁都没有坏,这让小古觉得这事情很蹊跷,到底是什么人进来了呢?肯定是熟悉这栋楼的人进来了!
于是她没想到报警,却想着得给这个闯入者一个教训。
她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就在半掩着的卧室门上放了一盆水,只要那个人把门一推,一盆水就会浇他个透心凉,这样也算是直接给他一个警告:我知道你进来我的房间!这样他不会再敢来了吧?
事发当天,小古把水盆摆上房门上就出去上班了,下班回来刚走进屋子,抬头一看顿时把小古吓了一大跳,只看到一个男人竟然躺倒在自己的房间门口一动不动,并且浑身湿透了,那个水盆滚到了一边。
小古缓过神来凑了过去一看,她惊讶发现这个人竟然是房东!
她过去摇了摇房东再探了探他的呼吸,小古顿时吓得惊叫着跑出了屋子,惊魂未定的她直接拔通了报警电话:“我房间里死人了。”
当民警到达了现场,查看了一番确认房东王某已经死亡,随后小古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
当王某的家属得知王某的死竟然是因为小古在自己的房间里安装了所谓的“暗器”弄死的,那可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们直接把小古给告了,要求小古赔偿75万元。
小古又气又急直喊冤:“他自己跑我房间里还有理了?他是个变态。他还往我床上射*!”
经过调查以及对尸体的勘验,最终警方得出王某死亡的真相:
原来已中年的王某,与妻子在性生活方面并不和谐,在长期的性压抑之下他的性心理出现了扭曲的状态,养成了变态的性癖好。
王某些会利用自己是房东的便利,物色漂亮的女租客,并趁她们不在家的时候用备用钥匙悄悄进入房间,盗取女性的内衣内裤,达到欲望的满足。
王某曾经有过被女租客报警并被拘留的记录。
事发当天,房东王某通过钥匙打开房门,进入小古的出租屋,当他推开小古卧室半开半掩的房门时,房门上的那盆水直接洒在王某身上。
王某在慌乱之中,因脚滑倒地,导致后脑勺撞到茶几,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他怎么也没想到小古会为了给闯入者一个教训,会在房间门上放一个装满水的脸盆,就这一脸盆水要了他的命。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王某家属乙方不能举证证明小古存在过错,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判决驳回王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至于小古放水,属于她的自由,这间房子使用权已经属于小古,在房子里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能质疑。
况且小古放水本就是为了确定自身安全,属于正当行为,至于王某的死亡,完全就是自作自受的一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