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一些不法分子收购银行卡
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然而竟有人瞄准了这其中的“机会”
卖出银行卡后又“截胡”诈骗款
上演“黑吃黑”
近日
射洪市公安局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射洪市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民警进行在侦电诈案件梳理时,发现云南受害人刘女士(化名)的被骗资金,流入到辖区师某名下的银行卡中,遂将其依法传唤到案。
据调查,师某在网上认识了所谓的贷款业务顾问姚某(自称),姚某向师某说明:“贷款需要提供银行卡和电话卡,因为征信不够,会用银行卡进行业务资金转账,制造资金流水。”接下来的几天里,银行卡的转账提醒不断,师某也并未在意。
直到8月14日,姚某发消息给师某,因银行卡限额,卡里剩下的钱需要师某帮忙取出。师某回想起这几日银行卡里“进进出出”的大额转账,推断这些都应该是姚某犯罪所得。此时的师某不再只做“过路财神”,而是想出了一个“黑吃黑”的计划。
师某当即去银行挂失了银行卡,并通过柜台办理取出了银行卡内的20万元,同时删除了姚某的联系方式。不曾想,刘女士因遭受网络诈骗报警。其被诈骗资金一部分被转入了师某名下银行账户,随后师某“黑吃黑”的事情败露。
目前,师某已被射洪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民警的努力下,20万元涉案款被成功追回。近日,受害人刘女士专程从云南赶到射洪市公安局,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小编提醒
银行卡是个人极为私密的物品
不可出售、出租甚至转借
银行卡中的不义之财
也不可随意占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工具人”
以“黑吃黑”的方式
窃取不义之财同样构成犯罪
来源:全媒体记者 黄焱 黄林
编辑:王 遂
责编:赵 鑫
编审:冯 伟
终审:周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