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位母亲花110万元给儿子买了套房,可拿到房产证时,却发现上面只有儿媳的名字。母亲立马警觉,担心儿媳有“洗房”打算,便把儿子和儿媳告上了法庭。儿媳坚持说房子是婆婆送给她的,属于她个人财产。可母亲在法庭上拿出一个关键证据,儿媳看了后顿时傻眼了!

很多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儿女的日子能够好过一些,都会选择在子女婚后,补贴一笔钱给到子女,像是买房子的首付,或者是买车的支出。

但是许多子女也会体谅父母的不易,在拿了父母的钱之后,会在之后的日子里,力所能及地进行补偿,或是归还这一大笔钱。

在山东济南,一对夫妻因为婚后购房需要用钱,于是丈夫便选择去找自己的父母进行协商,希望父母那边能够帮衬一下。

面对自己孩子的请求,父母当然是不会拒绝,所以很快就用银行账户,转给了自己的儿子110万元,用于补贴小夫妻购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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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秉承着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当时丈夫的母亲在给出这笔钱的时候,还特地备注了是购房款,并希望自己的儿子能给自己出示一张借条。

丈夫表示理解,毕竟自己父母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以后他们老了也需要钱养老,所以就在当天给自己的父母拟定好了借条,并给了他们。

有了这笔钱之后,夫妻俩买房子就方便多了,所以立即去办理房产证。

而婆婆作为出钱的一方,自然是要等房产证拿到手之后,过目一下的,所以,便找自己的儿子拿来了房产证。

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里面房产证上面却只有自己儿媳的名字,这让婆婆非常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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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便将夫妻二人告上了法庭,也是给自己的儿子提个醒,明明是自家占了房产大头,偏偏还要将这个财产拱手让人,很显然,儿媳在这件事上的举动,也令婆婆十分失望。

对于恩爱的小夫妻来说,既然房子作为共同的家,将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去,也没有什么问题,可偏偏这个房产证上只有儿媳妇一个人的名字,很难不怀疑儿媳妇的用心。

从打官司的时候,更证明了婆婆猜想的正确性。

正常而言,既然都是一家人,没必要为了钱伤了和气,既然老一辈想看到年轻人的态度,那就给个好态度就好了,但是儿媳妇很显然不想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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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丈夫根本没和她提过,这个钱是借的,所以在她看来,这个就是婆婆他们为了补贴他们家用,自愿赠予的,现在说这个钱是借的,就是在故意刁难她。

见儿媳妇不想还钱,婆婆也知晓了儿媳妇的想法,于是将自己儿子写的借条拿了出来。

因为夫妻俩结婚之后,所得所亏都应共同承担,所以按照道理来说,儿媳妇就应该与自己的丈夫一起,偿还这笔钱,而法院的判决也是如此。

在实质性的证据面前,儿媳妇却拿不出反驳的证据,所以,她只能与自己的丈夫偿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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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光明网 2023-10-11——《济南一对父母,转110万元给儿子儿媳买房后,打起了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