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啊,别躲了,
去派出所自首吧!”
50岁的父亲老周
最终拨通了儿子小周的电话
劝其回来投案自首
8月20日晚
吉安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居民小周
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被杭州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根据此线索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得知小周居住在敖城
遂驱车前往其家中
但未发现小周的身影
经询问小周的父亲老周
得知小周于一周前
前往广东游玩至今未归
民警遂向老周说明来意
希望老周能劝小周
尽快投案自首
但爱子心切的老周
担心小周面临牢狱之灾
故对民警的劝说迟疑不决
“你儿子才20岁出头,
还有大好的时光,
千万不要因为一个错误
就越陷越深!”
民警为挽救、帮助小周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矢之以法地
与老周进行沟通
全力做其的思想工作
在民警的努力下
老周逐渐打消了思想顾虑
于是拿出手机拨通了小周的电话
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随后小周在老周的陪同下
于8月21日22时许
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小周供述
其于8月中旬应朋友之邀
来到广东游玩
通过几天的相处
小周发现原本不富裕的朋友
最近出手很阔绰
通过询问得知
该朋友通过帮人做“业务”
赚了大钱
缺钱的小周心里十分羡慕
便向朋友请教致富的“方法”
该朋友阐述只需要在网上帮忙转账
就能够获得几千元的报酬
随后小周在朋友的指导下
使用自己的支付宝、微信
进行网络转账操作
并一次性获利2000元
尽管期间小周察觉到不对
但在金钱的诱惑下
也未过多思考
接到父亲老周的电话后
小周知道自己闯祸
本想着去外地避避风头
但在老周的劝说下
最终还是选择向警方投案自首
在民警的细致普法下
小周后悔因一时贪念
沦为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
目前
犯罪嫌疑人小周
已移交给杭州警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源:吉安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