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朱某驾驶苏DR***5号小型轿车
行驶至亿晶大街时
遇金坛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
结果为176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让人震惊的是
朱某因醉酒驾驶
8月5日才刑满释放
经查,朱某于2014年12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3年7月31日、2023年10月3日和2024年1月10日先后五次因醉酒驾驶被查处,此次是第六次醉酒驾驶。后经采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3.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无独有偶
新北交警大队民警
在夜查行动中
同样发现了一名酒驾“惯犯”
鲁某驾驶苏D5***L号小型轿车
行驶至运南路检查点时
遇新北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
测试结果为198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发现鲁某驾驶证已被吊销
便询问原因
没想到鲁某回答
也是因为醉驾
经查,鲁某于2012年8月、2022年2月先后因酒后驾车被查处,此次是第三次醉酒驾驶。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处罚后
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
都属于再次酒驾
据统计
今年8月,全省共计37人
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
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其中,常州2人
饮酒后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而被终生禁驾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生命不是儿戏
酒后勿当司机
饮酒后驾车出行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加重事故后果
请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亲属
朋友和公共安全
切勿心存侥幸
切勿以身犯险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江苏交警、常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