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女士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了一名陌生男子。聊天中,孙女士发现,对方跟自己在众多话题上都很合拍,于是逐渐对其放下防备。一段时间后,该男子与孙女士聊起投资话题,称自己在投资“虚拟货币”赚钱,问她要不要一起投资。
为了获取信任,该男子向孙女士展示了其收益截图,并一再强调,可以先投资一笔试试,觉得收益不错再将钱交给线下“工作人员”,兑换成“U币”。看到可以“面对面”交易投资,孙女士放下戒心,在对方的指示下,向某平台充值3万元,并成功提现。
看到孙女士已经“上钩”,对方称自己先在平台内帮孙女士垫付充值20万元购买“U币”,并将线下“工作人员”李某介绍给孙女士。于是,孙女士与李某约定见面时间地点,将17万元现金交给李某。几天后,迟迟没等到“U币”到账的孙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到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报警。
接报后,经开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追踪,并锁定李某身份将其抓获,及时为孙女士挽回10万元经济损失。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虚拟货币”交易诈骗,是投资理财类诈骗的一种。受害者往往都有“富贵险中求”“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冒险心理。常见有两种类型的套路,第一种是犯罪分子搭建虚假交易平台,诱骗受害者钱财后跑路;第二种是充值方式改为购买“虚拟货币”,线下安排专人到其家中或指定地点现场交易。
昆明公安提醒:
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要时刻保持警惕,切勿相信只赚不赔的“买卖”,避免落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陷阱。 不要向陌生个人账号汇款转账,向平台注资时要多方验证是否合法正规。 社交平台陌生人或认识的朋友荐股、释放所谓“内幕消息”等,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他们搭建的非法理财平台、钓鱼网站,诱骗受害者在上面投资。 理性看待“虚拟货币”等新兴交易媒介,切勿轻易相信高额投资回报的诱人承诺,避免盲目投资造成损失。 如果难以分辨是不是诈骗,可随时拨打96110咨询求助。
来源 昆明警方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熊波
终审 编委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