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据青岛公安报道:近日,青岛公安通报6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据青岛公安报道:近日,青岛公安通报6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原文如 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青岛公安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现通报6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1、金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3月,网民金某为“赚眼球”“博关注”,随意编造虚假案情,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高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3月,网民高某道听途说,且未经查证,便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谎称青岛某学校食堂餐饮有问题导致 200 多名学生晚上去医院诊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3、王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4月,网民王某因与某商家产生消费纠纷,为泄私愤,遂使用电脑P图软件,伪造并传播谣言视频,对商家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4、高某侮辱他人案
2024年4月,网民高某因个人纠纷,在微信群内侮辱威胁他人,对他人生活造成干扰,给其造成心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5、曹某侮辱他人案
2024年5月,网民曹某因与前妻代某感情不和,婚姻破裂,心怀恨意,遂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作品、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多次侮辱代某,对代某名誉及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6、王某某诽谤他人案
2024年7月,网民王某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多次在某平台小区群内对李某进行辱骂、诽谤,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互联网给了我们足不出户
看世界、表达自我的平台
但也无形中成了一些不法分子
恶意引导舆论、攻击他人的“吉利服”
广大网友驰骋在网络“高速路”上时
请时刻记住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谨言慎行
不做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帮凶”
抵制网络谣言
《震惊!……》
《真相居然是……》
这样吸引人眼球的“标题党”
想必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
而有些“别出心裁”的人
已经不满足于一个标题了
这些不法分子为吸引“流量”
开始编造一个个完整的“故事”
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网络及社会秩序
案例警示
近日,麻城市一网民余某在某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某小区早上出杀人碎尸案了……”“确实千真万确,警察现在还在,不信可以去看……”,“绘声绘色”地虚构事实。该谣言在多个社交平台被转发传播,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麻城市公安局迅速传唤信息发布者余某到案接受调查。经查,居民余某在吃早餐的途中听到路人闲聊八卦,出于猎奇的心理,编造了所谓“杀人碎尸案”的谣言,并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制造恐怖气氛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
最终,违法行为人余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麻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绝网络暴力
“我只是随便评论了一下……”
“网络上谁当真啊……”
这些话是“网暴”者的常用借口
但并不是他们的“护身符”!
言语攻击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无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世界
都是违法行为!
我们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
切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案例警示
在刚刚结束的巴黎奥运会中,一位网民在乒乓球女单决赛后于微博上发布了一系列诋毁中国乒乓球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言论。这些言论不仅恶意编造信息,还公然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接到群众举报后,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迅速行动,将贺某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此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专门规章。
民警提示
网络造谣、传谣,网络诽谤、辱骂等违法行为,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损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安将会全力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网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文明上网,共同构建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
来源:青岛公安、平安黄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