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石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廷洪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6日石楼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王廷洪提出辞去吕梁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石楼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石楼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廷洪的辞职请求,并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