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县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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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廖某,男,1979年8月11日出生,小学文化,长汀县南山镇人。2017年3、4月间,罪犯廖某纠集他人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同年5月6日,其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晶体12.78千克,液体44.5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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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福建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