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涉及“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被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18.56万元、187.16万元、74.4万元,同时,还有11名个人因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0.4—5万元不等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4年8月30日,公示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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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站

文字/刘畅

编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