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而润其内
养德以固其本
为持续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近日,闽清县检察院立足梅邑文化资源优势,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李拔廉政文化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司法为民 廉洁从检”主题党课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干警始终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实际行动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彰显公正无私办案、一心一意为民的操守和情怀。
简介
李拔(1713—1775),字清翘,号峨峰,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人,38岁时中进士,历任楚中(今湖北省)长阳、钟祥、宜昌、江夏知县,衡州、永川、岳州、汉阳府同知,均有政绩。
乾隆二十四年(1759)春,任福宁(今福建霞浦)知府。乾隆二十六年五月,调任福州知府兼理海防。后任长沙知府。乾隆三十四年(1769),任湖北荆宜施道台。李拔“视百姓如家人,视民事为己事”“察吏过严,人疑其峻,然所全实多”,民得实惠。由于政绩卓著,各地争抢,五次被乾隆皇帝召见,慰勉有加。至今福建闽东一带还誉称李拔为一代循吏,江汉称为李青天。
古迹
李拔任湖北荆宜施道台期间,“去危石,开官槽,除急漩,修纤路,群工雨集,万斧雷鸣”,率众修整长江航道。每整治一处艰险河道,他都题字留下一副石刻,沿线题刻、诗碑近百处,称为长江三峡石刻第一人。这些题刻,不仅为三峡文化长廊增添了光彩,还起到了警示过往船只的作用。
他在福州任职期间,也曾在闽清梅溪坪题刻上方留下楷书“山清水秀”四字,字径高0.4米,宽0.35米,落款作“郡守李拔题”。
1985年,梅溪坪题刻被闽清县政府列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管护不到位,文物及周边环境受损。闽清县检察院于2024年6月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对该题刻开展监督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文物活化利用。
之道
“榕为大木,犹荫十亩……(为官者)在一邑则荫一邑,在一郡则荫一郡,在天下则荫天下。”
这段话,以榕树类比做官之道,出自李拔任福州知府时所作《榕荫堂记》。李拔和这段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多次提到。
为官:勤政爱民
1759年春,李拔调守福宁府,经过考察,提出兴教化莫先于足衣食,足衣食莫大于重农桑,重农桑莫要于兴水利,撰写《蚕桑说》《种棉说》,督促各县“开河渠,治陂塘,勤播谷,广种树,儆游惰,尚节俭,禁停棺之恶习,惩好赌之颓风”。当地“民知养蚕,实自李拔始”。他治理霞浦县长溪河,捐资修筑府城城垣,重建府学明伦堂,兴建福宁兴文楼,组织修纂《福宁府志》及各县县志。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八月,福宁(今霞浦)知府李拔转迁福州,当地百姓拦轿不让他走,要求其继续留任,而福州百姓争着抢官,一时传出“两郡争守”的佳话,福宁百姓还立有“去思碑”来纪其德政。
为官:清正廉洁
李拔为人清廉,做人清正。他从京城赴汉阳就任途中,有个投机取巧、善于钻营的人想花钱买官,派人带上书信和五百两银子在半路等候。问明来意后,李拔当众烧毁了书信,拒绝了行贿的银子说:“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此物何至于我哉!我费即缺,岂受此暮夜金。汝速持归,稍迟,且拿究矣。”
此人听闻要被追究行贿罪责,便落荒而逃、怏怏而归。“居家以孝悌为先,治家以勤俭为本,读书以明理力行为要,居官以廉洁为要。”李拔存于李氏家谱中的四篇传世家风,从孝、勤、读、仕四个方面阐述了他的人生哲学。而其中,“居官以廉洁为要”则是李拔用一生去践行的行为准则。正是由于李拔以身作则树立了良好家风,使得其后辈人才辈出,如其子李元模、其孙李锦源和李宗濂也都高中进士,留下了“一门四进士”佳话,子孙中举者不胜枚举,诞生八大知县……
供稿 | 郑诗藏
编辑 | 林文婷
闽清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