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飙车炸街”
违法地点:富源县在升长线81km 200米处
简要案情:2024年8月30日10时30分,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老厂交警中队在升长线81km 200米处执勤,接到群众举报在老厂镇枯坑梁子路段有一辆摩托车,声音很大在路上就像飙车一样,后富源老厂交警中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枯坑梁子路段进行查缉。10时52分,在泥取克路段将此车拦下。经核查,该车辆排气管进行了加装改装,民警依法对此车进行了处罚,并让其3工作日内恢复。
处罚措施:依法对其处罚款20元的处罚,并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思想教育。
案例二:“飙车炸街”
违法地点:富源县富东公路10公里100米处
简要案情:2024年8月31日10时56分,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富东公路10公里100米处(法凹往庆云方向),被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拦下检查,经查,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实施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依法对其处罚款20元的处罚,并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思想教育。
案例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地点:富源县墨红镇普鲁线197公里200米路段
简要案情:2024年08月28日20时33分,卢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拦下检查,经查,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卢某涉嫌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750元的处罚。
来源:富源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