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9月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安徽省立医院原党委书记胡世莲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5年,胡世莲利用担任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09.8053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26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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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莲受贿案一审开庭 图据安徽省纪委监委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胡世莲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胡世莲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胡世莲出生于1955年2月,此前为主任医师,教授,曾任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科技部入选第一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评价专家库同行专家,安徽省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其在2015年8月卸任公职。

今年1月,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胡世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了胡世莲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称,经查,胡世莲身为公立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带头违纪违法,严重污染单位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无视纪律规矩,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大肆干预插手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权力观异化、亲情观扭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等方面谋利,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