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新学期如约而至。在这充满希望与活力的季节里,江州区人民法院驮卢法庭与驮卢派出所携手走进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成长净土”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旨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与法治校园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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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教室,驮卢法庭的黄华耀法官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向在校师生详细解析了其危害、表现形式及应对策略。他结合近年来的审判实践经验,通过具体案例明确了学生的行为边界,强调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是绝对禁止的。黄法官特别提醒同学们,要坚决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鼓励大家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行为说“不”,并且学会善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避免成为受害者。

同时,黄法官结合辖区内学生遭受网络诈骗,家长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解析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和界限,让同学们认识到网络诈骗猛如虎,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以保护自己免受其害。在互动环节中,黄法官通过问答形式与学生们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课堂氛围既严肃又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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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通过互动讲解校园欺凌及电信诈骗案例

随后,驮卢派出所的农承国警官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和辖区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揭示了电诈分子如何利用未成年人的心理弱点实施诈骗,如通过游戏充值、红包返现等手段诱导学生上当受骗。农警官告诫同学们要警惕陌生来电,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不使用手机支付,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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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警官与同学们互问互答

最后,驮卢法庭法官助理宁显杰分享了防溺水的实用技能与知识,嘱咐同学们千万不可擅自前往江边、水库等危险区域游泳。为了加深同学们的理解和记忆,他还通过一起悲剧不幸的案例进行解析。该案例中,几名学生在未获得家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组队野外游泳,最终不幸导致一人溺亡,而同行的学生也因此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案例揭示了未成年人在缺少监护人监管照顾的情况下,私自组队“野游”带来的后果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警示同学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避免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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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不仅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也为新学期校园的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得到了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驮卢法庭表示,未来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常态化,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并与辖区各部门合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黄华耀、宁显杰

编辑|黄山硕

一审|黄华耀

二审|周婷

三审|曹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