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六安近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改造绿化带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六安市人民医院被罚款1.76401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金城罚决﹝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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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6月下旬在六安市皖西大道与八公山路交叉口向东约200米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改造皖西大道南侧绿化带新建增设机动车停车位。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安市金安区城市管理局对六安市人民医院处罚款1.7640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