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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条消息,现在已经冲上了热搜,简单的来说,个人求助网络平台这种事情应该由民政部门指定。

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一个人家庭困难,得了白血病。

孩子出了车祸,或者说因为一场火灾,导致家庭上、经济上遭受了巨大的打击,那么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个人能力很难解决家庭的问题,所以就有一些人跑到互联网上求助大家的帮忙,我相信不少的网友曾经在互联网上看到过类似的现象。

比如说有些地方因为一场火灾,孩子被烧的全身溃烂,动手术需要好多钱,那么就有自己的家属跑到互联网上说自己的孩子因为某些事情导致了伤害,现在急需手术费。

希望好心人能够给予帮助,在视频的最后会拿上来一些证据,包括图片,经过医院的账单,诸如此类的物品。

这样的情况在互联网上确实大家见到了不少,现在的情况挺简单,因为有几个部门已经联合出台了一个管理办法,按照最新的消息来看。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要由民政部指定,没有指定的话,个人是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求助互联网平台来展开活动的。

大家可以理解到,如果你家庭困难,出现了意外伤害,在没有民政部门认定的情况下,你即便有多么的穷困,多么的潦倒,也不能在互联网上进行求助。

我这么简单直白的讲,我相信所有人都能理解,前段时间有一个网红叫做“面筋哥”,得了一场大病,那么“面筋哥”的家属在互联网上就发了视频。

说现在条件不好,然后需要很多钱,希望好心人能够捐助来缓解燃眉之急,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果按照最新出台的规定来看,这样的情况是绝对不能够允许的,因为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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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样看待这样的现象,我个人简单直白的理解,穷人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渠道减少了一条道路。

非常简单朴素的道理,一个人如果遭受到了意外伤害,想要求助,最起码按照现在的规定,需要民政部门的认可,那么在认可的过程当中,在认定的流程当中,肯定是需要时间,需要人力物力。

我们要想另外一个情况,假如说自己的家属对于这些情况不了解,那么谁来指引呢,谁来帮助呢?

再想一些别的问题,那么在民政部门认定的标准当中,是如何详细制定标准呢?

不是每个人都是大学生,都能解决生活当中各种问题的,现在我们必须要承认一件事情,有很多人连智能手机都用的不怎么流畅,有很多人出门坐公交车都分不清东南西北,如果家里只剩下孤寡老人,腿脚不便怎么办?

要考虑到诸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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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情况挺简单,出台了规定,但是并没有出台更细致更详细的明文规定,对于一些数据的标准没有给出具体化。

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属于民政部门认可,需要并且能够在互联网上进行个人求助的?

这个标准如果不详细的发布出来,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稀里糊涂的,因为不知道怎么样去认定。

换成社会常识当中,如果一个人家庭困难,自己的孩子因为一场大火被烧的全身溃烂,现在需要手术费30万,那么30万元的手术费在不在个人可以求助互联网平台的民政部门,认定标准呢?

我看到作家陈岚对这件事情也发表了看法,我觉得陈岚讲的也是相当有道理的,在我们接受的传统教育当中,都有乐善好施的传统,我们平时学习的生活当中都有教人积极行善的谆谆教导,只要大概意思齐,有好心人愿意捐助,我觉得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现在有这样的一种心态,那就是一些有钱的人,他们愿意帮助他人,比如说别人需要2万块钱,人家直接就给了5万块钱,对于那些人来说,3万块钱多了这些钱真的没所谓,只要帮助到了他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