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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语|文

宾语观世|出品

女司机嚣张跋扈的新闻,青岛崂山区路虎女司机王某不是第一个,不久前北京朝阳区刚刚发生过挂着使馆牌照车的余大妈,因在十字路口停车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拒绝挪车、辱骂他人的事,当时也挺轰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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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妈是正经八百的厅级干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PSCO秘书长,人家能说出“懂什么叫使馆车吗?”“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还真不是在吹牛逼。结果怎么样,舆情出来后余大妈本人立马出境公开道歉,“平安北京”的情况通报仅用200多字就说清楚了:

事情经过:涉事车辆登记在一国际组织名下,余大妈夫妇将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后在他人提醒时仍拒绝挪车,并辱骂他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1.对车辆违停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处罚。2.对工作中发现的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的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3.对余某存在的“后在他人提醒时仍拒绝挪车,并辱骂他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治安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

“平安北京”的情况通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说违法事实,你干了哪些不该干的事,违反了哪些规定,依法如何处罚,不东扯西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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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平安北京”的通报方式,青岛公安完全能够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就发布情况通报,根本不需要洋洋洒洒的2000多字,更不需要玩什么春秋笔法:

#情况通报# 近日,青岛市崂山区“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公众关注。经警方初步调查,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青山村人,曾从事茶叶店经营、个体运输,目前无固定职业)压实线逆行超车插队未果,与前方顺向行驶旅游大巴车发生刮蹭后,王某下车对正向行驶车辆司机林某润(男,26岁,退伍军人,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黄山村人,个体经营业主)多次进行辱骂、殴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王某殴打、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对王某驾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扣3分
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人生路上可以逆,开车路上不可逆行,请依法、按道行车。做人和为贵,凡事善为先。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需要和谐来维系,和谐社会需要人人遵纪守法讲道理,平安青岛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共同守护。

真诚感谢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平安青岛,你我同行。和谐青岛,您来见证。

如果老老实实地按照上述方式进行通报,我相信实际效果要远比“春秋手法版”的效果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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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青岛的通报是怎么表述的。“工作专班”查明:

8月28日13时许,王某驾驶车辆前往医院预约就诊,行至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因车辆较多通行缓慢,逆向行驶超车,与林某润正向驾驶的车辆相遇,王某倒车准备并入顺向车道。倒车过程中,林某润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因林某润车辆与王某车辆间距过近,王某无法并入顺向车道,期间与前方顺向行驶旅游大巴车发生刮蹭后,王某下车对林某润进行了辱骂,并与旅游大巴车驾驶员就事故处理协商达成一致。随后王某又对林某润进行辱骂、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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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报,路虎女是”前往医院预约就诊”的,“因车辆较多通行缓慢”,所以才“逆向行驶超车”。路虎女倒车准备并入顺向车道,林某润一直抵着往前开,导致路虎女无法并入顺向车道与大巴车发生刮蹭,退无可退,忍无可忍,路虎女才下车对林某润进行辱骂、殴打的。

按照通报的逻辑,”前往医院预约就诊”属于有急事,有急事是不是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因车辆较多通行缓慢”就可以违法“逆向行驶超车”?

按照这个逻辑,路虎女逆行超车情有可原,林某润故意使坏行为也很恶劣,也不是啥好人。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该案件系行车纠纷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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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搞错啊,向不法行为说“不”,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应该弘扬和提倡。人家林某润是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法之处,路虎女是违法逆行,两车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路虎女违法并道不成,对着没给她让路的林某润连着猛扇了十几巴掌,这位退伍军人被悍妇打得鼻嘴流血了,但他始终没还手,甚至不敢抬胳膊挡一下。路虎女司机边打边叫“我逆行咋了?我打你又咋了?”还嚷嚷着让林某润“你有本事报警啊!”然后扬长而去。

路虎女是狠毒的施暴者,林某润是妥妥的受害者,怎么就被定性为“行车纠纷”了呢?公权力为不法者开脱,把法律法规置于何地?这不是逼着守法公民向不法行为让步吗?

据当地网民爆料:路虎女的行车方向,是朝着崂山风景区,她要上山,林某润则是往下山方向走,可医院在山下的海边,崂山风景区的山上根本就没有医院,说前去医院就诊根本就不成立。

当然,这个理由对本案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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