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眉山市纪委监委公号“清风扬眉”发布通报称,日前,青神县纪委监委对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鲁建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鲁建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干扰巡察工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以权谋私,恣意妄为,为他人在学校物品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鲁建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鲁建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5月31日,眉山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鲁建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神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鲁建文1969年9月出生,四川青神人,在职大专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至2005年3月,先后在青神县罗湾乡初级中学校、青神县中等职业学校工作;2005年3月至2014年6月,历任青神县南城镇初级中学校副校长,青神县桂花学校副校长、校长,青神县白果乡罗湾学校校长,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副校长,青神县教学研究室主任,青神县南城镇初级中学校校长;2014年6月至2023年8月,任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2023年8月至今,在眉山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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