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通报了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市芝罘区新阳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案等10个案例。其中,聊城1个案例被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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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高唐县固河镇郭营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2024年7月30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唐县固河镇郭营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举报线索,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唐县固河镇郭营液化气站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4年3月31日至5月17日期间,716只气瓶充装未进行电子扫码、未上传充装记录,2024年6月6日当晚充装非当事人自有产权且属超期未检气瓶2只。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