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今儿咱们得聊聊一件挺让人唏嘘的事儿——一位幼儿园园长,就因为教师节前夕收到了孩子们送的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竟然被幼儿园给开除了!这事儿啊,不仅在网上炸了锅,还闹上了法庭,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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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的三峡幼儿园。去年教师节前夕,小朋友们满心欢喜地准备着自己的小礼物,想要送给平日里辛勤付出的老师们。其中,园长王某仙(化名)也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价值不过6.16元。这本是孩子们纯真情感的表达,是对老师深深的爱与尊敬。然而,这盒小小的巧克力,却意外地成了园长职业生涯中的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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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方面在得知此事后,迅速作出了反应。他们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监【2014】4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认为园长王某仙的行为构成了违规收受礼品,严重违反了师德师风,因此决定给予其开除处理。这一决定,无疑在园内乃至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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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王某仙园长感到既委屈又不解。她认为,自己只是接受了孩子们的一份心意,这份礼物价值微小,且完全出于孩子们的喜爱和尊敬,怎能与收受礼金相提并论?她坚信自己没有违反任何师德规范,更不应该因此失去工作。于是,她毅然决然地将幼儿园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

一审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拉开帷幕。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园方坚持认为王某仙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严肃处理;而王某仙则强调礼物的价值微不足道,且是孩子们情感的表达,不应被定性为违规收受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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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幼儿园败诉。法院认为,王某仙收受的巧克力价值较小,且是小朋友出于喜爱和尊敬而赠送,不宜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同时,幼儿园在未能与王某仙就调岗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给予其改正机会便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够审慎。因此,法院认定幼儿园的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然而,幼儿园对一审判决并不服气,随即提起了上诉。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场因一盒巧克力引发的风波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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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一经曝光便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幼儿园的做法过于严苛缺乏人情味;也有人认为师德建设不容小觑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受到惩罚。其实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劳动纠纷案件更是一次关于师德与规则边界的深刻探讨。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师德师风建设至关重要。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孩子们纯真的情感表达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维护师德规范的同时尊重孩子们的情感表达是我们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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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说无论是园方还是园长都应该以更加理性和包容的态度来处理这类问题。园方在执行规定时应更加审慎避免一刀切的做法;而园长则应在接受孩子们礼物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珍惜孩子们的情感表达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让我们以爱之名共同守护孩子们的童心让教育充满温暖和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