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商品住宅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标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计价。公有住房售后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标准,按照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房屋维修资金、电梯水泵大修更新资金、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资金),三项资金合并使用。
《规定》出来后,引起广泛讨论。其中不乏一些质疑声音。
有博主表示:“我能想到的是:社工真的要成铁饭碗了。现在物业费也收不上来的小区(如果没有动迁可能),早点卖了吧。”
博主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小区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30%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采取一次性或分期方式再次筹集维修资金。
说白了,维修基金不足开始金额30%的,需要补足。老小区都需要补钱,这些工作都不好做,物业管不了,很可能是社工去做。所以说,社工可能要成必不可少的“铁饭碗”岗位了。
网友们对此也是讨论激烈。有人激动地表示,这就是“割韭菜”,画完大饼让业主出钱买单。
更有X上的博主表示直言:“抢钱了”
对于此政策,大家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新闻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