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印象滨州综合滨州人大、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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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8月29日决定免去:
尹艳玲的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滨州市市长李春田的提请,于2024年8月29日决定任命:
张庆勇为滨州市副市长、滨州市公安局局长;
彭建民为滨州市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郝建的滨州市副市长、滨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周波的滨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0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政府市长张谦的提请,于2024年8月27日决定任命:
王强为邹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1年)。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新国的提请,于2024年8月27日决定任命:
姜道策为邹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赵浩志、王小荟为邹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姜道策的邹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2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振华的提请,于2024年8月27日决定任命:
高海鹏、郭训厂、张烽为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暂行办法》规定和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宋明科、王保利、张树身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说明,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接受宋明科、王保利、张树身辞去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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