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男方曹某亲属马女士告诉记者,男女两家订婚后,男方就按照习俗送礼、认亲、摆酒席,期间加上四金、彩礼等一共花费44万,但协商结婚时女方又提出要全款买房买车。
无奈婚事告吹,男方要求退还38万彩礼其他不追究,遭到女方拒绝。男方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调解)女方分三次归还彩礼共计34万,若未按时履行,男方有权按照全款38万申请强制执行。
马女士表示,8月18日是判决(调解)书上的还款日期,女方仍拒绝还钱,无奈之下只能到女方张某店门口讨要说法,一连去了7日。记者多次联系张某,其均不予回复。
1.女方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偿还彩礼的义务,是不对的。男方有权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履行,女方会被限制高消费及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如果女方有财产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有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触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男方亲属在女方门店门口举牌示威是违法的,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的禁令是严肃的,公民行使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男方女方均应慎重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