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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山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违法事实:2024 年 8 月 23 日,邯郸市邯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检查中,对位于邯郸市邯山区五仓街与学院北路交叉口西南150 米的隆基泰和岭寓(小区由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分公司管理),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 A 栋与 B 栋之间一处消防车通道设置障碍物,占用消防车通道。(因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分公司在此处设置障碍物),给消防车通行带来困难,无法当场整改,大队随即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邯山消即字〔2024〕第 0979 号)。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分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0.6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24

处罚机关 :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邯山大队

源自:信用邯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