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8月26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落实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通知》明确提出:连续参保激励是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零报销激励是当年基金零报销,次年可享受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两项措施独立设置,均从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均不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