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兆玉受邀授课。北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新永主持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法理精神和对司法实践层面的影响有哪些?”……李兆玉结合生动案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溯及力、司法解释中的溯及力、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利溯及等多层面,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新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清算责任的法律适用、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帮助法院干警进一步厘清学习思路,促进新公司法各项法律规则和制度得以正确理解与适用。
“培训的内容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拓宽了我们的法律视野,对今后在处理相关民商事案件中有很大的帮助。”参加培训的干警纷纷说。
来源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 童瑶
编辑 | 童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