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个11岁骑行男孩吗?

男孩跟父亲骑行,马路上摔倒,刚好对面过来一辆汽车,男孩遭碾压,酿成了一场悲剧。

这件事的后续来了,网友担心的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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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车司机和男孩家属没有达成协商,也就是说男方父母没有签谅解协议书,司机以涉过失致人死亡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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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看了,都感到很难过。

有网友说:“司机太倒霉了,不能因为出了人命,就让司机承担所有。”

也有网友说:“要说过失,男孩的爸爸难道没有吗?还有组织骑行的人,也有责任吧,不能只说司机。”

还有网友说:“我也是司机,觉得挺难的,在那种突发状况的情况下,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就算紧急刹车,车也会惯性向前,控制不住的。”

说什么的都有,大家认为,用过失来衡量,是你本来可以避免,却因为操作失误,导致问题发生,要是避无可避,难道也是过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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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早就有网友判断,司机没那么容易脱身。

因为在这件事中,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路段还没有开放。

要是正常行驶的公路,出现了类似的问题,那么就使用交通法,里面有一条规定,男孩没有年满12岁,不能上公路行驶,而且他们当时所处的路段,是机动车道。

在骑行方违规的前提下,司机正常行驶,那么他可以无责。

这件事麻烦的地方在于,路段还在施工,虽然也有别的车辆行驶,但只要出事,司机擅自进入未通行的路段,就是错误。

而且由于不适用交通法,无法出具责任认定书,司机就很被动。

他要想减轻处罚,就要取得男孩家人的谅解书,但很显然,对方不愿意轻易谅解,肯定会提出很高的要求,双方达不成一致,只能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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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说,男孩父亲的责任更大一些。

没错,他是有很大责任,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要是他不带孩子去公路骑行,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但他大概率不会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参考上海那个带女儿去海边的父亲,他把孩子丢在海边十几分钟,导致孩子溺亡,他的责任不大吗,不也没什么事。

只要孩子妈妈不起诉,他的问题就能大而化小。

就如《大明王朝》里的一句台词:“有些事不上秤就没什么,一上秤,一千斤也打不住。”

在封闭路段行驶就是如此,没出事的时候,大家觉得怪方便,还能走近道,一旦出事,你就麻烦了。

比如有人说公路方有责任,没有做到全封闭的管理,他们很快摆出了证据,在路段的入口,有提示牌,写明了路段在维修,除了作业车,别的车都禁止入内。

提醒你了,你不听有什么办法。

这些证据对司机来说,都不利,虽然我们都知道,他很倒霉,但法律不会同情,只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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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件事,也在提醒我们。

第一,不要去未开放的路段,哪怕很方便,也别存在侥幸心理,一旦有事,你没办法维权。

第二,父母带孩子,别想着炫技,安全才是最重要的,骑行没问题,但带着孩子去公路,问题就很大。

等事情出来后,父母痛心疾首,想要司机担责,就算对方受到惩罚,你们拿到钱又有什么用?

孩子回不来了,那么鲜活的一条命没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孩子父亲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