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恐怕是今年以来我看到的最为可笑的一个鉴定了,刚刚从某地官媒看到这样的一个消息,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初一女孩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过程中,因为坐倒着开的过山车,最后身体不堪重负致高位截瘫,当地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意见书显示:女孩构成脊髓损伤致四肢瘫痪构成一级伤残,最后判定女孩与过山车产生的外力共同导致目前的后果,责任划分过山车因素占比45%到55%。我估计这个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又突破了大多数人的认知常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鉴定一经曝光顿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很多网友对这个鉴定结果持怀疑态度。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我再叙述一下详细内容,也就是说这辆过山车是倒着开的,因为女孩的头拼命往后仰,结果当过山车停下来之后,就撞到了后面的座椅上,导致脊髓损伤,最后高位截瘫。其实不管怎么说,这很明显是一起事故,女孩很明显是无辜的,她既没有违反游乐场的规定,也没有刻意的去让自己受伤,反而自身却要承担大约50%的责任。很显然这个结果是家属所不能接受的,别说是家属,我相信很多网友也不能接受,因为如果要按照这样的逻辑来鉴定的话,那问题可就大了。
我们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年轻人,在正常走斑马线过马路的时候,突然被一个失控的车辆给撞死了。结果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因为年轻人的骨骼不够结实,需要承担50%的责任,这样的鉴定能够服众么?再比如,一个孩子在学校组织的游泳课程中,如果不幸落水身亡,结果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这个孩子不会游泳,需要承担50%的责任,家长能够同意么?那么我们再回到本案来看,事发时过山车是倒着开,孩子用力仰头肯定是想减轻颈部的压力,这是一种正常的行为,怎么能够成为了自己的责任呢?我们试想一下,有哪一个人在骑摩托车时,不是用力把头迎向受风的一面?
所以说,一旦当这个鉴定的结果在网络上曝光之后,顿时引发一片哗然。我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司法鉴定所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是根据什么理由来判定孩子需要承担约50%责任的,因为根据一个正常人的心理行为来看,很显然这个女孩是毫无责任的。我们说如果是当事方想要减少一些赔偿,大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或者是通过正常的手段来减少损失,但是如果是想通过这样的司法鉴定结果来达到什么目的的话,很显然是非常愚蠢的。至少在一个普通人看来,这样的鉴定结果很明显是不可理喻,更是让人难以理解的。如果说鉴定结果体现出一定的科学性,那么这种所谓的科学性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因为它违背了人们的常理认知。就比如在冬天你拿刀捅死了一个穿T恤的人,反而说别人穿的衣服不够厚一样,让人觉得十分的可笑。
在网上,我也看到某些网友发表了这样一些观点,比如有的说孩子颈部肌肉强度不足,孩子从小缺乏体育锻炼,或者吃饭不好,正常来说,这种活动强度清醒的人肌肉是足以保护脊柱的,要么就是孩子心态不适合这种活动,导致当时情绪不稳,对自身肢体失控制。也有网友说医疗水平不足导致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详细查看一下病人从就医到做手术的时间间隔,2日受伤,四肢瘫的情况下,9日才手术,椎管狭窄,关节脱位,神经细胞受压时间这么久,加上水肿,该坏死的都坏死了。当然,这些网友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分析这件事情,看上去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他们却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造成孩子瘫痪问题的根源在哪?难道孩子颈部肌肉强度不足就能够导致瘫痪么?缺乏体育锻炼就能够导致瘫痪么?很显然都不能。
就像我上面举的那些例子一样,难道一个人出车祸致死,难道是因为自身防护意识不强么?因为自己的骨骼不够健壮么?肯定都不是。在我上面所举的例子之中,我敢说肇事方都是全责,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在此件这个案件上居然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果,实在让人不能理解。另外一方面,我始终不明白这个学校怎么敢如此放心大胆的组织一些初一年级的孩子玩这种高风险的娱乐项目的,这种胸怀和格局确实让人佩服。因为我本人及本人身边很多的朋友都不敢玩类似于过山车,高空秋千和跳楼机一类的娱乐项目,我觉得实在没有必要玩这种心跳的游戏。当然,我并不反对大家玩,因为每个人都不同,也许是我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吧,我每每看到一些人在玩蹦极时,那鬼哭狼嚎的声音,让我不禁在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饱暖思淫欲吧,正常的刺激已经满足不了某些群体的需求了。
但是不管如何,一个豆蔻少年的未来估计就会因此事而止步不前了,这件事不仅给女孩自己带来了一生的痛苦和伤害,对她的家长也同样带来了一生的痛苦。在我看来,其实出了这样的事肯定不是任何人希望看到的结果,但是事情出了之后,家属按照相应的标准索要赔偿也算是人之常情。毕竟一个12岁左右的孩子今后还有几十年的时间要走,这些赔偿说白了只能支付她的照顾费用,还远远不能抹平她心理的创伤。人都已经这样的,我不希望再出现一些让人难以理解,或者难以接受的结果,让可怜的家庭再次受到二次伤害。
据说这个司法鉴定出来之后,女孩的家属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的情况要等法院的判决,也就是说法律的天平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从本次事件之中,很多公众的反应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对于此类事件的深度关切与反思。有时候我始终在想,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娱乐条件不够,娱乐设施不多,还是某些人对娱乐的追求,对刺激的追求过于贪婪?我不知道类似于这样危险的娱乐方式到底能够给人或者给社会带来什么意义,但是我却明白这些娱乐方式的风险是极大的。从蹦极忘记安全防护,到过山车半途出故障停车;从跳楼机人员猝死,到玩漂流被撞身亡。如此等等的事故层出不穷,但是仍然不能让人警醒。如果这样的娱乐的确能够使人成长,或者给人带来更为现实的利益,我不反对。但是除了精神上的刺激之外,似乎没有其他作用。
想起这些东西,我就想起清朝时的鸦片,想起现在孩子手机中的游戏,想起一些成年人玩的各种刺激性娱乐。我忽然间发现,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人们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了,其实并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其他的不说,富贵病更多了,人们的怨气更重了。回首本次事件,悲剧已经发生,但愿它能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催化剂,让我们在痛定思痛中,学会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让教育能够以教育为本,可以适当增加一些体力劳动,少一些让孩子承担风险的娱乐,至少可以通过劳动锻炼体质,了解社会的不易;至少可以让孩子远离危险,远离一些人们并不需要的精神刺激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