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新浪、网易、腾讯等多家国内新闻app忽然都发了一条推送,说南方日报要“严肃处理”一名体育记者“发表涉我奥运健儿的错误言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去查了一下南方日报的官微,它们发的是这样一则声明:“集团一名体育记者违规私自参加网络连线节目,发表涉我奥运健儿的错误言论。集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将根据事实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落款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再查一下,原来是南方日报的体育记者朱小龙(社交账号ID“艾晚”),在某个连线直播节目中,对全红婵获得金牌后的表现进行了评论,其中两句话“虽然她在场外疯疯癫癫的给德国的运动员展示金牌”、“不跳水以后你像个白痴一样,能行吗”,被人故意剪了出来,然后满网举报,于是被南方传媒集团迅速定性为“违规“的”错误言论”,要“严肃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南日记者朱小龙,难道真的“引导舆论网暴我国奥运冠军”、“直播侮辱全红婵”了吗?

我再去查了他当时直播的录象视频,发现并非如此。

直播时,朱小龙就全红婵的话题差不多说了两分种,原话如下:

“我还是比较突出地感觉到,因为全红婵之前是个小孩嘛,她一直都不是很善于表达自己,那这次我们看到她呢,就是在面对一些采访啊什么,虽然她在场外别人拍的视频里,譬如说在奥运村里边疯疯癫癫地给人家德国的运动员展示金牌什么的,还是一些小孩心性,一些未成年人的举动,但是我们发现她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她的这种应对啊各方面自在了很多,说的好了很多,我还比较欣慰吧,就还是成长了,就发现这一年,她真的成长了,我觉得对于一个完整的人来说,全红婵她长大了。她一直都是一个很优秀的运动员,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一个人,她可能不是很完整,我觉得就是说她还小,很多表达啊什么的,这一点我感触很深,因为以前她作为一个运动员(我从来不否认她是最优秀的运动员),但是她可能说是还小或者怎么样,就觉得她应对很多事情不是很得体,或者说因为她也不是很爱学习,她这个小孩嘛不是很爱学习,但现在全红婵她也去学英语了,她也意识到在国际赛场上要跟一些人交流,我觉得就很好,不光是你要把跳水跳好,你作为一个人,以后你不可能跳一辈子水吧,你不跳水以后你像一个白痴一样能行吗,我觉得不是这样的。”

整体看下来,他这番话有恶意吗?明显没有。反而是善意地站在记者和半个长辈的立场上,说全红婵虽然在某些非正式场合仍然小孩心性,但起码在接受采访时已经应对自如了,比以前好了很多,算是长大了。但她太小,经历过于单一,应对不得体,以前也不爱学习,但现在开始学英语了,这是个好的开始,就应该多学习多与外界交流,不至于长大后“像个白痴”似的不通世务。

这就是朱小龙的原话。发声明的南方传媒集团高层们,看过原视频吗?如果没有看过原视频,只看过被恶意剪辑过的视频片段,那凭什么在根本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就恶狠狠说要“严肃处理”当了14年记者的下属?如果看过原视频,还要发这种声明,那究竟是理解力出问题呢还是压根就没脑子?南方系就是因为长期让这种毫无理解力(?)的人当领导,所以变成如今的三流媒体。

我试着把他那段话的录象发视频号里,但几小时都没通过审核。所以,看不到原视频证据,这不怪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沈默克大师

世界啥时候变这样了?对运动员明明是善意的企盼,却被故意曲解为“侮辱”。中国运动员现在成神了?就算真批评他们几句,又如何“违规违纪”了?奥运赛场上,应该批评的运动员多了去了。比如那个世界排名第一的王楚钦,却止步32強,这不能批评?拍子能是成绩差的借口?王楚钦的发球,以遮挡闻名于世,而根据乒乓球比赛规则,发球不允许任何遮挡。虽然王楚钦近来很少受到裁判的处罚,那是不是所有批评王楚钦发球的帐号都要被视作“违规违纪”,通通处理?那体操队的苏炜德两次掉杠,惨遭长时间痛骂,还有男篮的张镇麟,被取笑为“妈宝男”,还有大量球迷就在比赛场馆现场高唱“世上只有妈妈好”,这些人是不是都要抓起来?还有成绩惨不忍睹的中国足球队,更是长期被取笑的对象,如果要把取笑的球迷们都抓起来,那各地看守所规模恐怕要扩建千倍万倍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或者,凡是输了的运动员可以批评,而赢了的运动员就不能批评?

有这个道理吗?这是现代版的“成王败寇”论?

那何智丽呢?为什么何智丽赢了,拿了冠军,还能被不断地批评?就因为她去了日本,所以就能视作外敌?那倪夏莲也去了卢森堡,为什么就能陪孙颖莎练球,还被捧成偶像大妈?

中国的治安法和行政法里,有禁止批评运动员的条文吗?有“侵犯名誉权”,那是民法典里的规定,既然是民法典,那就是只有“被诋毁者”自行告上法庭才能立案受理。就算是刑法里的侮辱罪和诽谤罪,也属于自诉案件,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例外。

但朱小龙对全红婵的言论,明显是善意的,连批评都谈不上,谈何“侵犯名誉权”、“诋毁”、“侮辱”、“诽谤”?谈何“违法违规违纪”?对他的直播摘取片言只语就上纲上线,这才是网暴吧,这才是真正的“诋毁侮辱诽谤”吧。

是非不分,黑白颠倒,谁叫嚣的声音越大谁就有理,这就是目前舆论场的现象。南方系的“处理”声明,无疑就是助长和放任这种现象蔓延,而不是真正地依法依规办事。体育记者善意地说几句运动员都不行,那社会记者批评失职官员呢?难怪现在的官媒报纸压根没人买,它们的视频号整天转发猫猫狗狗了。

十四年前,美国思想家、政治评论家乔姆斯基在北大接受名誉博士学位并发表演讲时,中国青年报曾评论道:“伟大的批评者往往是伟大的爱国者。”南方系和有关部门,记住这句话吧。这句话适用于整个社会,也适用于运动界。如果没有人在乎,没有人再爱了,那就自然没有任何批评了。

作者:沈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