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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迎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的到来,8月13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建阳区林业局、南平市建阳林业集团在福星场林场为“固碳增汇共建共治工作室”揭牌,该工作室旨在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促进部门协作,实现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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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区林业局、区林业集团一同察看了“生态修复基地暨检察碳汇林”,该基地是南平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同打造的集修复治理、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功能于一体的特色生态检察工作示范点,也是生态监督贯彻机制中“人大+检察”监督的建阳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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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南平市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指引(试行)》,建阳区检察院结合建阳区碳汇工作实际,牵头与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建阳区林业局共同签署了建阳区《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的签订为“检察+碳汇”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在侦查阶段即进行碳汇损失价值评估、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这不仅实现多部门生态修复工作协同共治,还提高了生态修复的效率,也为生态修复义务人提供量刑酌情从轻处理的机会,达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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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建阳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多元化的生态修复机制,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举。2020年以来共对破坏生态资源和环境的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1件,共追偿生态功能损失费用和生态修复保证金77万多元,共监督修复林地面积155.6亩;邀请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对刑事案件涉及的生态修复情况逐案进行“回头看”,确保生态修复质效;积极探索“检察+碳汇”等多元化修复机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对涉及生态资源和环境破坏刑事案件引入碳汇赔偿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共督促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碳汇14.8万多元,3821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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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会同林业技术人员等对刑事案件生态修复质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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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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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检察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司法理念,探索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碳汇赔偿等多元生态修复模式,持续升级打造好“生态修复基地暨检察碳汇林”,为建阳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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