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是特许销售商品,商家必须持证销售。可是江都一商家不仅无证售卖香烟,甚至销售假烟,最终被严厉处罚。这一案例,最近入选我市市场监管民生领域2024“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20号,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当地烟草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称,一商家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随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上门检查发现,该商家经营场所内有各类卷烟共28个品种,合计74条。证据面前,商家承认“无证售烟”。
陈伟 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商家表示烟草作为快销品 有着大量的社会需求,好挣钱。
检查中, 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卷烟疑似假冒伪劣,故而封存送检。检测结果显示,该商家销售的44条卷烟制品,涉及“侵权”。经营者解释,因为没有“烟草专卖”许可,只能通过一些不法渠道购进香烟。
陈伟 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最终,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侵权的 44条卷烟,并对商家作出罚款4670.8元的行政处罚 ,并责令商家合法合规经营。
这一案例,也入选我市市场监管民生领域2024“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据了解,第三批典型案例共6例,涉及商品及广告虚假宣传、厂商伪造质量证明文件等。通过打击各类违法案件,既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市市场监管民生领域2024“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1.江苏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宝应县某保健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3.扬州某线缆有限公司使用不完整中国地图案;
4.江都区某烟酒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及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烟草制品案;
5.江苏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伪造质量证明文件及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草坪灯案;
6.仪征市大仪镇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化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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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姜超
编辑丨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