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法院执前督促成功了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高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聂某与孙某于2016年经灌南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归聂某抚养,孙某自2016年12月起,每月给付婚生子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子十八周岁时止。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各兑现一次。2020年1月到2022年12月,总共24个月抚养费,孙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了解到该案件后,执行局认为该案标的额并不大,具有良好的执前督促基础,故转入执前督促程序。但申请执行人聂某所提供的被执行人孙某联系方式为空号,给督促工作带来了不便,执前督促人员经过多方打听与孙某取得了联系。“夫妻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拒付抚养费,无异于在孩子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执前督促人员在跟孙某通话的过程中,从孩子成长、亲情维系谈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通过情法并用的方式督促孙某尽快履行义务。最终,经过执前督促人员多次耐心疏导,孙某一次性给付2.4万元抚养费,至此该案圆满了结。
夫妻离婚,家庭解体,会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离婚后的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抚养子女的义务不仅仅是道德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灌南法院在办理该类型案件时,始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以“法”解决双方纠纷,以“情”打开双方心结,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既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让涉民生案件的化解突显出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来源:灌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