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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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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对发行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申报文件显示,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伊泰投资)于2018年1月以 4,001.13万元增资入股发行人,持股13.54%,系发行人第三大股东

当年,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相关企业即成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对伊泰集团相关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45%、26.30%、17.83%、16.98%。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称,伊泰投资与伊泰集团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控制关系,由于伊泰投资股东合计持有伊泰集团10.32%股权,且均在伊泰集团任职,发行人将伊泰集团及其相关企业认定为关联方。

本所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发行人、伊泰投资、伊泰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要求发行人说明伊泰投资 入股的资金来源等,要求你们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回复显示,伊泰投资增资入股支付的股权认购款均为自有资金。你们对此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伊泰投资支付的增资入股款中,有2,500万元直接来源于伊泰集团的转款,相关审核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经查,你们主要通过查阅伊泰投资入股的支付凭证、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即发表了认购资金为伊泰投资自有资金的结论,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第八条的要求对伊泰投资入股发行人的资金来源进行全面深入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不审慎。

02对发行人运营服务业务核查不到位

本所审核问询要求发行人说明运营服务主要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实际处理水量、结算水量等,并要求你们发表明确意见。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杭锦旗项目2020年至2022年按照实际水量、固定吨水单价据实结算收入;杭锦旗项目、 攀枝花卓越运营项目、攀枝花柱宇运营项目结算水量与实际处理水量相同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前述三个项目按固定吨水单价方式确认收入 2,779.09万元、7,257.75万元、 7,291.18 万元、3,244.01 万元。你们对此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前述项目结算水量与实际处理水量并不一致,杭锦旗项目还存在每月结算水量不同但每月结算金额相同的情况。

现场督导期间,保荐人提供的材料显示,业主方在实际水量基础上,通过日常考核扣减等方式得到结算金额,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吨水单价倒算结算水量

经查,你们在尽职调查期间,对发行人运营服务业务执行了穿行测试,但未完整获取前述项目日记账、系统数据、客户考核扣减依据等原始资料,未充分核实实际水量与结算水量的勾稽关系,未发现相关项目结算方式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的异常情况,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收入确认准确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

你们未按照执业规范和本所审核问询的要求对发行人股东伊泰投资入股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发行人运营服务业务事项等予以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不审慎。



声明

信息来源:深交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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