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通判为古用语,不这么写,文章无法发表出来,各位见谅!
2024年4月4日,漯河郾城区法院的一级女通判王嘉(化名)一整天都在忙碌。
她每天如此,一睁眼就要忙办案头堆积如山的案子,当时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生命,已经开始了残忍的倒计时。
命运的齿轮,从这一天起,开始倒转。
掌控这一切的,是一个 50 岁的孤身男党某。
4月4日当天,党某驾着自己的电动车外出,在街上与一辆车子发生轻度碰撞。该车司机李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无责。
事故造成党某的左脚、左腕受伤,但问题不大,都是轻微损伤。
但党某认为,自己可以用这次车祸大赚一笔。
他具体提出的索赔金额数目不详,结果是司机李某不同意——如果这时李某知道自己的拒绝,将导致一名女通判的不幸遇难,他会改变主意吗?
事情一步步恶化。
事发三个月后,党某把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
这场标的不到 2 万元的官司,最终酿出了一条人命。
案子公开审理,由女通判办理。
司机李某拿出证据,表明党某提交的证据有问题:他的住院真实时长为15 天,而不是他自己所说的 29 天。
女通判于是按照“伤势轻微、按15天计算”,判令司机李某赔偿党某9384.89元。
这点钱,距离党某的预期金额,少了几乎一半,这让党某很不高兴。
他更多的是非常不甘心,他认为是女通判从中作梗:过错方明明可以多拿钱来补偿,女通判却偏向对方导致他的获利受损。
党某今年 50 岁,无家室儿女,孤身一人。他为人执拗,爱钻牛角尖,他想不明白:他是穷人,没钱。如果打官司再多要 9000 元,就可以让他生活的很好。而那个肇事司机也不缺这点钱,为什么女通判不支持他这个弱者?而是帮有钱人说话?
随着时间流逝,党某渐渐从不甘转为恼怒,他顽固地认定女通判挡了他的财路,于是起了杀心。
党某经过多次踩点,找到了女通判所居住的小区。2024年8月7日下午6 点多,他事先埋伏在地下停车场,等王法官驾车回家。
随后,他在电梯口堵住了独自回家的女通判,拿出菜刀,残忍地将她割喉!
随后,党某逃回自己家。他自知难免一死,在家中服毒自杀。
次日凌晨三点多,办案人员找到党某时,他已经陷入昏迷,大家还得花力气送他进医院。
党某命大,居然被抢救过来了。
然而,无辜的女通判却倒在电梯口,血流满地,惨不忍睹。
党某因为诉求未被满足,就转而杀害女通判,这与之前刀砍医生的嫌犯的极端做法,并没有什么两样。
他们这种人,就是执拗地认为:你不让我好过,我就让你不能活。
这种事,会传R 的!终于从医院传到了贵院。
类似的悲剧,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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