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一法官被人杀害”一事引发关注。8月12日晚,南都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向依法办案惨遭杀害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佳佳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对王佳佳遭遇不幸表示沉痛哀悼。
王佳佳被授予漯河市法院2019年第四季度“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8月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发文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向依法办案惨遭杀害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佳佳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对王佳佳遭遇不幸表示沉痛哀悼。
8月7日傍晚,王佳佳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最高人民法院对王佳佳法官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致以崇高的敬意,对歹徒残忍杀害法官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要化悲痛为力量,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严格公正依法办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良好法治环境,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锻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铁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南都此前报道, 8月12日上午,郾城区法院发布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7日傍晚,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据公安机关侦查,行凶者系王佳佳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城区居民,未婚)。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报显示,党某某因一起发生于今年4月4日的交通事故,双方和解未成,于7月4日向郾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判决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未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决,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实施上述犯罪行为。郾城区法院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据通报,王佳佳法官,女,37岁,党员,于2011年9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郾城区法院工作,2021年12月任立案庭副庭长,2022年3月起在立案庭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今年至遇害前已审结271件案件。
南都记者注意到,2020年3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曾发文提到,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的“办案标兵”评选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案件数量多、办案质效优、司法作风好、社会形象佳的先进个人,包括王佳佳在内的53人被授予漯河市法院2019年第四季度“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另据郾城区法院官网信息,2014年3月12日,该院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获得的荣誉和表彰决定,其中王佳佳等6人被漯河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各一次。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郑欣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