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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强|文

唐山烧烤街打人事件已过2年有余,此案影响之深之广之恶可谓罄竹难书。未想,一石再起千层浪——此案当事民警陈志伟反水了。

陈志伟是当年的出警民警,可以说是唐山烧烤街打人案的第一见证者,事发后,他被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其于去年7月刑满恢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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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陈志伟通过网络视频实名举报,唐山市曹妃甸区办案人员在处理唐山烧烤街打人事件时,采用违规审讯手段,获取非法笔录,且不如实记录,对其强行定罪等问题。

根据陈志伟接受媒体采访所述,他认为自己的出警时间与官方调查结论26分钟有出入,他从接到出警指令到抵达现场用时大约10来分钟,不存在主观故意拖延的情况。

“这个警是我出的,他们是2:41分打电话报警,我是临近3点才被通知到有这个警情,临时安排让我出警。当时我们值班的微信工作群在2点53分有人说‘顺道喊下志伟’,那时还没有人告诉我有这个警情,没人命令我出警。”陈志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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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点让陈志伟觉得与事实有出入的是关于最早接受央视采访时所声称的“5分钟出警时间”,他说6月11下午,他被通知说需要接受媒体采访,采访现场在路北区公安分局4楼的大会议室。“我到了现场之后,有新闻稿放在桌子上,就有人让我熟悉下稿子内容。我看到这篇只有100多字的稿子里有一句话说我们在5分钟到达现场。当时我就说,这个稿子我念不了,警是我出的,我用了10来分钟,这稿子上5分钟到现场,时间不对。”

按照陈志伟的说法,他当场提出的异议被一位市领导当场怒批,并被要求立即照着稿子念。

针对陈志伟的公开举报,唐山方面在不到24小时内便组成了一个由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并于8月6日发布情况通报,全盘否认了陈志伟的指控。

唐山方面这则通报发布的速度之快超乎想象,事实上,通报中并未透露更多信息,只是简要的叙述了判决的基本情况。而恰恰陈志伟质疑的就是当年判决所认定的部分事实。

其实,综合媒体报道的内容和我当年所了解的一些情况,陈志伟所述的出警情况应当是可信的。这里面其实蕴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实际出警的延误是不可更改的事实,但延误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另一方面,出警后的处理确实存在处理不当,当然其中还存在违法的情况。

根据不可具名的消息源透露,烧烤街打人案发生后,辖区机场路派出所处于空岗状态,空岗的原因是领导带着人出去喝酒,而仅有的辅警不足以处理这起严重的事件,陈志伟当时并非处于值班状态,他是作为唯一的正式民警被临时从宿舍叫起参与到这起事件的处理当中。

按照警方的接警记录中显示,当晚2点41分至2点43分,至少有3人次报警,派警时间记录为2点43分04秒,而随后的催办记录中显示,到3点00分42秒,仍未到达。

这个记录其实与陈志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基本符合的。遗憾的是,在庭审中,这些情况未获得法院认可。

除了出警延误的问题,另一个核心问题其实是出警后的处理,这是造成此案出现重大问题的关键。根据判决书记录的一些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出警后有陈继志(主犯)和沈小俊最初是处在警方可控范围内的,但最终警方未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陈继志脱离控制,沈小俊与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至江苏连云港,我认为,警方在这一阶段是存在严重渎职行为的。

而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警方对此案的初期判断存在重大失误,根据最初的接警记录显示,此案最初的定位是:警情类别,一般打架;警情级别,一般警情。从陈志伟接受媒体采访的叙述中,也可以看到,在最初的调查中,警方认为这就是一般的酒后打架,并且确认了双方可能认识,或有其他纠纷。这种判断可能在客观上使得警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并不高。第二个因素就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了,根据判决书显示的内容,时任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的韩志勇在明知沈小俊是打人案的参与者之一,仍接受时任路北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的请托,最终韩志勇等人使用自己的数字身份证将此案立为行政案件,进而导致犯罪嫌疑人脱离警方控制并驾车逃离唐山。‍‍‍‍‍‍‍‍‍‍‍‍‍‍‍‍‍‍‍‍‍‍‍‍‍‍‍‍‍‍‍‍而陈继志的逃离则有更高级别的警方人士帮助。

事发后他们也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路北公安分局长局长马爱军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

其实,出现影响如此恶劣的重大舆情,相关责任人被从严从重处罚是符合我们的一般认知的。陈志伟作为带队的第一出警人,他就是冤与不冤?我个人的判断,对他的处罚虽然重但并非不符合规定,即使有些事并非出于本意且他的整个处理过程均向领导汇报并执行了领导的命令,但终究是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用最朴素的话去形容他——他是过于倒霉了。但我仍然认为,对他的处理,特别是后续的申诉,还是应当给予法律框架内公平、公正的对待。

就像他通过媒体所表达诉求:“希望更高级别的部门,比如说省委省政府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组,针对我实名举报的问题,包括案件事实认定,事实是什么,查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准确定责。”

回顾整个事件,我依然觉得这是一次本可以避免的二次舆情,其实,陈志伟的举报我大约在今年年初就有耳闻,如果这段时间内唐山方面能够及时处理他的合理诉求,或许他便不会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公开举报。

不过,2年后再讲此案,我觉得也有积极的一面,毕竟此案的详细过程官方从未主动披露,也导致这两年内有关此案的传言和谣言一直不断,借助陈志伟的这次公开举报,让更多的人能够获得当年更准确的信息并非坏事。

有消息称,此次举报事件,河北高层对唐山的处理非常不满,也希望唐山方面能够从此事件中汲取一些经验和教训,真正改变以往简单粗暴的应对策略,应对重大舆情,关键在于公开,删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鉴于很多人曾私信问起几个受害女性的情况,我只能说,她们都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目前安全,只是鉴于她们的特殊身份可能不会再出来发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