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现向你宣读民事调解书内容……”日前,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通过调解化解了一起涉残疾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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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张某某系视力残疾人士。2020年7月7日,刘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某借款30000元,并约定利息为月息1分五。借款到期后,张某某多次向刘某某催讨,然而刘某某仅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息。无奈,张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认真查阅起诉材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考虑到张某某的现实情况,为实质性化解纠纷,让张某某尽快收回钱款,承办法官决定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经过

“你也知道张某某的情况,他生活确实不容易,这钱你欠了也有几年了……”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刘某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想还款,只是因为自己的工程款并未回笼,短期内无法偿还全部欠款。

“我和他是朋友,以前关系也好……”承办法官向张某某说明刘某某的处境后,张某某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仅需刘某某偿还35000元。

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某需在2025年3月15日前分两期偿还35000元。

考虑到张某某无法查看电子版的法律文书,调解书制作完成后,公田法庭干警前往张某某家中将调解书送至其本人,并当面宣读了民事调解书的调解内容。同时干警还告诉张某某,法庭将会关注刘某某的履行情况,如刘某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法庭会予以督促。

日前,湖南高院、省残联共同印发《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据统计,今年公田法庭共办理三起涉残疾人案件,均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针对涉残疾人案件,公田法庭始终从尊重残疾当事人意愿、有利于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涉残疾人案件专门标识,充分调解、优先审判,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岳阳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司法助残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助残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更有力的举措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

供稿|张泽世

编辑|黄湘宜

初审|余翔 陈雄文

审核|易斌 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