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发挥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自觉性的重要手段,对于从制度上遏制和预防腐败,避免行政行为暗箱操作,填补权力运行机制中的漏洞,实现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项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利国利民举措,却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中,走了形,变了味,这些职能部门的机关工作作风,不仅让我们基层的群众望而生畏,而且一副你奈我何的官僚主义做派!严重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原则!
近半年时间下来,我们沭阳县潼阳镇潼东社区的居民多次请求潼阳镇政府、土管分局公示京沪高速沭阳县潼阳镇连接线工程的征收补偿信息,这笔巨额的补偿款究竟落在何处?而潼阳镇政府推三阻四不予公开,村民代表找到镇书记胡华东多次反映情况,结果也是不了了之。
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推动社会公正、透明,促进地方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潼阳镇政府为何害怕公开信息?
征地补偿款的公开透明,是维护我们切身利益的关键一环。这不仅关乎我们能否获得应得的补偿,更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长远发展。然而,面对村民们的合理诉求,潼阳镇政府却选择了回避与拖延,这不禁让人怀疑,其中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今年4月份,因京沪高速沭阳县潼阳镇连接线工程需要,将对潼阳镇互通南北两端道路拓宽的土地进行征收,我们潼东社区居委会一二三五组的土地被列入征收范围,对于高速公路建设村民们都是通情达理给予支持,可是乡村干部的做法,却让广大村民不能理解。
按照征地拆迁的规范程序,要对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进行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可是,我们村民直至拓宽工程施工,都没有见到过征地相关的公告,更不提土地补偿了!
3月30日下午,村民自发组织起来到工地讨说法,村居支书仲非洲、工程老板张涛出面协调,他们传话说,征用的是村集体土地没有补偿款。同时答应在村庄里面铺设一条村道,便于村民出行;另外象征性地支付村民的误工费用。
现在,几个月的时间下来,仲非洲的承诺始终没有兑现,所谓的村道只是覆盖一层二灰石,坑坑洼洼,裸露的石子布满路面,不但没给村民带来方便,却给村民出行增加了更多的麻烦。
补偿款的暗箱操作,是个别乡村干部为了私利而故意隐瞒信息,这意味着潼阳镇的权力运行机制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漏洞,以至于连最基本的信息公开都无法做到。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无疑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巨大损害,更是对民众信任的一次严重背叛。
乡村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者,是乡村振兴发展的践行者,是农民勤劳致富的领头雁。作为村干部首先做到言而有信,忠于职守,才能在工作中树立威信,化解矛盾,有利于创造和谐稳定的村居环境。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切实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为了维护我们村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敬请沭阳县彭伟书记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严肃核查高速公路拓宽征地补偿款的去向问题,公示失地保险人员名单,是否符合政策规范!即使是集体土地,潼东社区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同时,村民请求公示村集体的收支明细,让每个老百姓心里都一本明白账,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实做好!